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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牧区 党政机关和个人占用集体草原问题进展 |
2006.7.2 |
2006.7.26 |
2006.12.19 |
2006.12.19 |
2007.10.3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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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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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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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全区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善始善终把清理占用草场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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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评
-曾经草原 2007年10月5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重新走上了法治化的道路。 土地财产权问题和时间排序,以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以下简称 东乌旗)为例:
1987年,《内蒙古自治区地名志 锡林郭勒盟分册
》第158页 篡改了东乌旗政区图中的满都宝力格苏木地图、面积、边界和GPS定位。 1989年,东乌旗政府1989年11号文件,再次根据 1984年49号文件 1997年,内蒙古 农牧区集体土地仍未登记确权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却仿照内地集体土地私人承包,千年游牧终止,原生草原植被开始负向演替、生态退化。
2000年前后,内蒙古尤其是锡林郭勒盟已出现大量国家机关、干部以及非牧民占用牧区草场问题。
2000年6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
2004年,内蒙锡盟大面积开垦东乌旗草原,并截断
东乌旗境内的乌拉盖河招商煤化工等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对乌拉盖河流域中下游的国家重要湿地乌拉盖沼泽区和乌珠穆沁草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破坏。
(见新华社2004年报道《内蒙古全国最大开发区毁草原生态
进退两难》) 2005年,锡盟东乌旗满都宝力格苏木牧民开始举报90万亩集体土地被外来单位占用。
2006年6月
中共内蒙古纪委等四单位要求涉案机关、在职和退休官员自报非法侵占草原面积并‘无条件退出’。
2006年7月2日
《自治区纪委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占用草场的党政机关和个人务于10月31日前无条件退出》 2006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开始实施。
2006年8月9日,中国经济时报《90万亩草原“莫名”失踪》
2006年9月8日、12月19日锡林郭勒日报:“我盟认真清理党政机关、干部以及非牧民占用草原工作,
各级党政机关及干部占用草场98.893万亩(见锡林郭勒日报2006年12月19日);
清理非牧民占用草场1100余万亩(见锡林郭勒日报2006年9月8日)”。
2006年12月
据内蒙古纪委书记巴特尔公布的数字:几年之间,至少有1千多名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60个机关涉案侵占草原,“截至10月底,全区有60个党政机关和1036名干部退出草场325.6万亩,加上清理其他非牧民占用草场1128万亩,全区已清理占用草场1453.6万亩;但还有138.7万亩草场没有退出。”
-来源:2006年12月20日〈内蒙古日报〉
锡盟情况见锡林郭勒日报2006年12月19日) 12月19日: “今年以来,我盟重点对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占用草场问题进行了清理。据统计,清理前,各级党政机关级干部占用草场98.893万亩,兴办牧场75个、饲养牲畜29774头只。其中,盟旗党政机关及干部占用草场66.0545万亩,兴办牧场66个,饲养牲畜20292头只。其余为中直机关、区直机关占用。截至10月31日,盟、旗两级共清理牧场56个,受贿草场47.9895万亩,清理牲畜15692头只,分别占应清理总数的84.8%、72.7%、77.3%。我盟清理占用草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7年10月3日,据锡盟东乌旗满都牧民们反映,内蒙古地方政府官员越权侵占和转租的‘90万亩’集体土地产权没有归还给他们(没有在三个嘎查[村]已领取的‘集体土地所有证’上补上‘90万亩’),仍由外来单位占用。 康德说:“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一要义。”
王怡(研究员)说: 内蒙古草原各旗县政府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实施集体土地登记、发证, 内蒙古锡盟政府占用的5000平方千米集体土地是否退还给东乌旗管理,恢复原生草原、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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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7年内蒙古现存草原地区 未归还集体产权或继续侵权案例(之一): ‘90万亩侵权大案’网上资料:http://jjsb.cet.com.cn/show_63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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