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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96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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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 1967年, |
四清运动开始,划分阶级成分,喇嘛还俗,东乌旗大庙、乌拉盖庙等被破坏。
文革开始,牧主、富牧被抄家,挖“内人党”运动开始,波及面极宽。400名知青来到草原和牧民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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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
内蒙古建设兵团六师在东乌旗乌拉盖河流域上游草原组建,征用乌拉盖、满都宝力格、宝格达山、贺斯格乌拉、白音诺尔、霍林河等地草原,森林约1万3千平方公里,
一万兵团知青、复员军人、现役军人进驻上述地区。草原被开垦、山林被彻底砍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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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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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 |
兵团解散,上述地区被内蒙古农垦局接管,成立乌拉盖农牧场管理局,继续开垦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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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
改名为乌拉盖牧工商联合公司,1993年2月成立乌拉盖开发区。出租土地给内蒙古计委等20多家单位从事放牧、开垦等经营活动,招内地农民到乌拉盖河源头建移民村。
内蒙古农垦局成立30年以来,开垦东乌旗乌拉盖河源头草地面积共计79万公顷以上(中科院综考会、遥感所资料1997),并在乌拉盖河源头修建水库,给东乌旗乌拉盖河流域下游草原生态造成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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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
中国农村土地开始承包经营,满都宝力格牧场、宝格达山林场归还东乌旗管辖。牧主平反,归还牲畜,划分草场由个人承包经营。人为地终止了千百年的北方草原游牧生产方式,也终止了野生动物的迁徙。
一些非牧业人口也分得了草场和牲畜,内地农耕观念和农业经营模式进入草原,这是造成大量外地人口承包草场、牧区牲畜超载、草原生态失控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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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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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公布,禁止开垦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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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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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
牧民得到草场承包经营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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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
内蒙古政府办公厅批准成立乌拉盖经济开发区,占用、出租东乌旗集体土地招商开垦草原、脱离东乌旗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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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
内蒙古政府公布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和鼓励办法(高额回扣)。内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开始向东乌旗草原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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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999年, |
知青在回东乌旗满都宝力格的路上,看到银矿在牧民承包的草场上大面积破坏植被、排放污水。银矿含剧毒的尾矿渣、洗矿污水污染了东乌旗吉林宝力格草原。银矿排放的洗矿污水陆续毒死了牧民的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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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国务院17部委编制的《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出版发行,发布中国湿地保护优先行动和中国重要湿地名录,东乌旗内的乌拉盖河流域下游的乌拉盖沼泽湿地确定为中国重要湿地名录第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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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赤峰一家私营矿业公司与东乌旗签订20年合同,开采铁锌多金属矿,占用了满都宝力格5户牧民承包的约4000亩草场。
白洋淀私人造纸厂主与锡盟经济局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东乌旗原造纸厂119亩土地(包括厂房),年租金50万,租用15年。同年6月开工向当地7户牧民承包的4000亩草场超标排放污水。
上述三家企业,同属当地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同属污染严重的内地私人企业,他们已经进驻草原并开工,却没有
依法依规做环境影响评估,也没有按《土地管理法》程序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承包经营证,牧民的草场承包权受到侵害,当地政府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知青开始关注东乌旗草原问题,牧民和知青开始向社会披露东乌旗草原环境问题,争取社会关注并寻找相关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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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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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1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谢振华在牧民和知青的联名信上批示,要求环保监察司过问东乌旗草原污染问题。
4月1日,吉林宝力格银矿又发生污染事故,在银矿东南角居住的牧户森格家的羊在饮用从银矿尾矿坝内泄露到他家草场上的污水后,发生中毒,当场死亡绵羊29只,由于正是接羔季节,其他羊只出现中毒症状,羊羔死亡。
4月11日,旗政府下达银矿停产整顿限期治理的通知。
5月11日,东乌旗人民政府一纸《关于同意吉林宝力格银矿恢复生产的通知》送到了该企业,随之银矿又大模大样地开工生产。经过一个月整顿效果如何,马上就见“成效”。
7月4日,东乌旗环保局又接到牧民羊只因饮银矿含氰化物废水死亡的报告。次日派员前往查实。7月6日当地环保部门再次向旗政府报告。11天后东乌旗人民政府再次对该银矿做出了停产治理污染的决定。
各大媒体开始介入此事。
知青发现草原上看不到蒙古文环保法律文件,开始策划出版蒙古文法律读本。11月,在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农牧民实用法律手册》第一集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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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2月,知青网友送蒙文法律读本给东乌旗牧民和干部。蒙古文《环保法》、《草原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矿场法》第一次走进东乌旗草原牧民家庭,牧区干部也第一次看到《环保法》蒙古文正式出版物。
4月,政法大学律师到东乌旗了解环境污染情况。
5月,“自然之友”野马车到东乌旗进行环境教学活动。
7月,《绿色北京》组织专家到内蒙古东部草原考察。
8月,满都宝力格牧民诉铁锌矿占地侵权,锡盟中院受理。敦达高比苏木恩和吉日嘎拉嘎查牧民达木林扎布等诉造纸厂污染侵权,锡盟中院受理。
9月,东乌旗、锡盟一些干部开始重视草场纠纷案。
10月,东乌旗政府文件,赔偿满都宝力格牧民22万,要求牧民承包人让出已被铁锌矿占用的草场,牧民拒绝调解。
11月15日,东乌旗副旗长孟克的办公室举行会议,决定征用已被占用两年的满都宝力格苏木白音布日德嘎查7584亩(505公顷)草场,改变所有权和承包权,归朝布楞多金属矿使用。
12月27日,旗委书记东戈主持党委、政府联合会议,征用恩和吉日嘎拉嘎查10730亩(715公顷)牧民承包草场,改变所有权,归造纸厂使用。
这两次会议形成了政府文件。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228条,第342条,第410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第12、第13、第14、第15、第16、第78、第81条款。造成部分牧民原告撤诉,政府工作人员干扰了司法进程。
12月29日,陈继群等对
中科院综考会苏大学研究员的访谈记录—《草原法》公布十年,东乌旗草原又被乌拉盖开发区开垦了一百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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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3月14日,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东乌旗造纸厂污染草原。
3月22日,《曾经草原——内蒙古生态与游牧文化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开幕。《其其格的故事》蒙汉文对照、环保卡通书出版。《
农牧民实用法律手册》第三集出版,新的《草原法》蒙古文版问世。
4月2日,锡盟中院开庭受理牧民诉东乌旗造纸厂污染,占地侵权案。2003年10月,当我来到东乌旗,这里的草原已是一片金黄。然而草原上的矿场依旧,一根根冒着黑烟的烟囱赫然耸立着。造纸厂的污水仍在污染着美丽的大草原,只因它每年给政府上交50万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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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绿色家园》 2003年 第十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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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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